為進一步加強在校外專升本機構參加培訓學生的管理工作,實現(xiàn)教學、培訓兩手抓、兩不誤,現(xiàn)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教學安排
有意到符合要求的校外專升本機構參加培訓的學生,經(jīng)個人申請,法定監(jiān)護人(或家長)同意,教學系審核批準,完成三方協(xié)議簽署后,學生可在保障順利完成校內(nèi)學習任務的前提下,到校外專升本機構培訓。培訓期間,學生承諾遵守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學、生活安排及相關管理制度。
具體安排:
1.第五學期,各教學系依托學習通、騰訊課堂等教學平臺開展線上教學,學生通過線上學習或自學的方式學習,按時提交作業(yè)、參加考試。
2.第六學期分為兩個階段,第一階段(4月底前)開設IT公共技能訓練及畢業(yè)設計,學生通過線上學習或自學的方式學習,按時提交作業(yè)、參加考試;第二階段(5月1日-6月30日)開設崗位實習,學生須在4月20日前簽訂崗位實習三方協(xié)議,5月1日后進入崗位實習階段,6月底前結束。
二、校外培訓機構要求
(一)基礎條件
校外培訓機構基礎條件由繼續(xù)教育與培訓部牽頭審核。
1.具有教育主管部門核發(fā)的辦學許可證或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審批的培訓資質(zhì)。
2.具有與辦學培訓規(guī)模相適應的教學、住宿場所(須提供場地產(chǎn)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)。
3.具有完善的學生管理服務方案。
(二)其他要求
1.指定2名聯(lián)系人,每周五下午3點前將本周學生學習及考勤情況報學校學生工作處。(責任部門:學生工作處)
2.嚴格按照學生管理服務方案,加強學生管理工作。(責任部門:學生工作處)
3.接受學校隨機現(xiàn)場檢查,對違反學校要求、不切實履行管理責任的機構,學校有權要求停止培訓工作,并無條件退還學生培訓費用。(責任部門:學生工作處、教務處)
有意到校外專升本機構培訓的學生須熟知上述要求,并將此要求告知相關校外專升本培訓機構。學生提交申請時,相關校外專升本培訓機構須在《校外專升本培訓申請表》上簽署承諾,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各教學系應切實發(fā)揮好監(jiān)督檢查作用,督促校外專升本機構落實好學生各項管理工作,完善各類應急處置預案。
2.對于培訓過程中如學生不服從學校管理、不按時完成學習任務或?qū)I緳C構拒不履行管理責任,一經(jīng)查實后,學校將立即停止該生培訓,一切責任由學生或?qū)I緳C構承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