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范跨境賭博違法犯罪教育?宣傳素材(第一期)

【時間:2024-09-04】【字號:

一、行差踏錯,跌落象牙塔——大學生利用網絡技術,成為“開設賭場”幫兇

20234月,青島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多個網站發(fā)布大量境外賭博網站廣告信息,吸引網民進行投注賭博。根據該線索,一舉抓獲以林某誠為首的犯罪嫌疑人40余名。經查,該案嫌疑人搭建推廣引流網站、論壇120余個,發(fā)布投放境外賭博網站網址、賠率等至少32000條廣告信息,吸引網民進行投注賭博,涉案總價值保守估計500余萬元。本案40名嫌疑人均為青少年人群,年齡最大24歲、最小僅17歲,涉及省內外10余所高校學生。現(xiàn)該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別判處8個月至18個月有期徒刑,并處相應罰金,其中在校大學生占近二分之一。

無獨有偶。日前,青島市查獲多起利用網絡開設賭場案件,其中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系青島某高校在讀學生劉某。

劉某入學以來,一邊學習,一邊兼職賺錢。偶然的一次接觸,他進入了賭博網站,并被網站追蹤聯(lián)系,發(fā)展為推廣網站的“管理人員”。在利益的驅使下,劉某先后搭建多個論壇網站,在網站上引流、推廣“葡京娛樂場”、“澳門金沙”等眾多境外賭博網站的博客站,并發(fā)貼介紹境外賭博網站投注方法,如何發(fā)展人員、賺取代理金等內容,劉某據此可獲得每個月2000元的引流推廣費,如有網民根據其發(fā)帖點入境外賭博網站并下注參賭,劉某還可獲得返點獲利。

另外,在案件查辦過程中,偵查人員從劉某手機中發(fā)現(xiàn)提示其查收打火機的可疑信息,并據此查獲了大批印有網絡賭博平臺網址的打火機實物。劉某交待,打火機系名為“銀海娛樂城賭博網站”的平臺所郵寄,再由他平時散發(fā)給學校中抽煙的同學,達到宣傳推廣賭博網站的目的,并從中獲利。

經鑒定,劉某的相關論壇共為85個賭博網站投放295條廣告,獲利一萬余元。

劉某明知系賭博網站,仍然搭建論壇等網絡平臺,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、發(fā)展會員,其行為已經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,構成開設賭場罪,經查其有自首、立功、認罪認罰等可以從輕、減輕情節(jié)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,并處罰金三萬元。其所在的學校擬對劉某作出開除處理。

典型意義:

像劉某這樣的大學生,經歷了十二年寒窗苦讀,擠過千軍萬馬,終于邁入大學的校園,風華正茂、未來可期。但是他卻利用網絡為境外賭博網站打廣告、拉人頭,還堂而皇之地在校園散發(fā)印有賭博網站的打火機,污染校園,毒害同學。其行為最終受到了法律懲罰,也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。

網絡犯罪有著極大的迷惑性和隱蔽性,大學生利用網絡犯罪,一是出于認知模糊,對互聯(lián)網上的行為是否合法存在法律盲區(qū),二是存在僥幸的心理,抱有“法不責眾”的錯誤認識,以為自己的行為難以被發(fā)現(xiàn)和追究。須知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“君子慎獨,不欺暗室”。無論是現(xiàn)實生活,還是互聯(lián)網絡,都應該遵紀守法,度己以繩,做品行端正的好學生。

二、00后大學生開“云賭場”漁利,入了歧途

00后大學生李某平時愛好玩德州撲克,20224月,他在朋友的推薦下,下載了一款名叫“Wepoker”的境外手機App。在App上可以設立俱樂部,玩家只要注冊個人賬戶并充值上分,就可以進入“房間”以德州撲克的玩法進行賭博。出于對撲克的癡迷,李某當即下載App并注冊了賬號,并在當天的牌局中輸了300元。于是他沉迷于此,并加入了“牌友”何某的俱樂部。

App上的玩法與真實的牌局無異,每局結束之后,管理員會根據系統(tǒng)記錄的分數,通過微信、支付寶等方式給大家結算、提現(xiàn),把分數轉化成真實錢款。其中,管理員作為“局頭”,還可以抽取一定比例的“服務費”,也叫“抽水”。

 “你認識的人多,要不要合伙開俱樂部?抽水一天一兩萬很輕松。”有一天,何某找到李某,商量一起把愛好變成“財富”。既能玩牌還能賺錢,李某欣然同意,兩人當即商議好運營模式、玩牌規(guī)則和分成比例,又召集了“牌友”黃某一起,合伙辦起了“網絡賭場”。

后來,李某在該平臺上建立了名叫“健康交友”的俱樂部。由李某擔任“局頭”,負責開設、管理賭局;何某和黃某擔任管理員,負責將認識的牌友們拉入群,并招攬進該俱樂部參賭,同時幫助賭客上分、下分、結算賭資等。在三人的大力鼓動招攬下,很快生意就“紅火”了起來。想進俱樂部玩牌,需要先購買積分,1分代表1元,最低充值金額是600元。李某的俱樂部一般每天下午開局,平均每天5局,每局設置抽水3%,通常為300-500元不等。

為了吸引更多的賭友,賺取更多的“抽水”,李某又相繼招募了鐘某等人作為管理員,且隔三差五解散重組群聊,防止因涉賭被系統(tǒng)屏蔽。

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就在李某自以為能瞞天過海,賺得盆滿缽滿時,卻不想有一天會鋃鐺入獄。在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后,發(fā)現(xiàn)有人在“Wepoker”App內召集多人進行賭博并從中抽成牟利。幾天后,李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到案后,李某等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罪行,并自愿認罪悔罪。

經查明,202210月起,李某在Wepoker網絡賭博平臺上開設“德州撲克”賭場,并安排舒某、江某、鐘某、曾某、何某、童某、李某等人為賭客上下分、結算賭資、招募賭客等,涉案賭場賭資共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最終,法院以開設賭場罪,判處李某等八名被告人五年十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相應罰金。

典型意義:
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利用手機App開設賭場或參與網絡賭博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。公安機關在此提醒,一定要認清賭博的危害,切勿沉迷網絡賭博避免掉入無底深淵,為了自身和家庭幸福,請遠離賭博,莫給人生添“賭”。

三、出售銀行卡 大學生被判刑

21歲張某是太原某大學在校學生。張某看到網上有人以每張500元的價格收購銀行卡,這對于處在求學階段又沒有收入來源的張某來說,無疑是筆可觀的收入。張某拿著自己身份證,去銀行辦了4張銀行卡。轉手交易后,他獲得了對方支付的2000元。

事情發(fā)展至此,張某都沒有覺得此事有任何問題。直至一年后,警方某天突然將其刑事拘留,原因是,犯罪分子將張某的銀行卡用于網絡犯罪。鑒于上述情況,法院依法判處張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刑期為有期徒刑1年。

同樣,2018年,在校生涂某通與某職業(yè)技校在校生萬某玲通過兼職認識后,涂某通先后收購了萬某玲的3套銀行卡(含銀行卡、U/K寶、身份證照片、手機卡),并讓萬某玲幫助其收購銀行卡。

20193月至20201月,萬某玲為牟利,在明知銀行卡被用于信息網絡犯罪的情況下,以親屬開淘寶店需要用卡等理由,從4名同學處收購8套新注冊的銀行卡提供給涂某通。涂某通將銀行卡出售給他人,被用于實施網絡賭博、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。經查,萬某玲出售的上述銀行卡轉入涉案資金207萬余元。

最終,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涂某通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;判處萬某玲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涂某通、萬某玲未上訴,判決已生效。

典型意義:

像在校學生張某、涂某通萬某玲一樣,因“兩卡”犯罪而斷送大好前程的在校大學生,遠比想象中要多。部分在校學生由于社會閱歷不足、法治觀念淡薄,成為非法買賣“兩卡”的重要群體之一。一些在校學生不僅出售自己的銀行卡,還在學校里招攬同學出售銀行卡。這些銀行卡經過層層周轉,落入到犯罪分子手中,用于流轉非法資金,危害不容小覷。對于從“工具人”轉變?yōu)椤翱ㄉ獭钡脑谛W生,應當綜合其犯罪事實、情節(jié)和認罪態(tài)度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對于辦案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在校學生涉跨境賭博、電信網絡詐騙以及“兩卡”犯罪風險點,公安機關也將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,積極開展法治宣傳,以案釋法,深入校園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宣傳活動,著力提高在校學生學法懂法、遵法守法的意識。

四、大學生求職要"擦亮眼睛":有不法公司藏身高檔寫字樓

公司坐落在市中心高檔寫字樓,辦公地點裝修豪華,每天的工作只是打打電話、網絡聊天,底薪加提成月收入過萬元甚至高達五六萬元……這樣的工作讓不少求職大學生心動,而實際上,這是一個披著合法公司外衣的犯罪團伙些犯罪團伙注冊公司、藏身寫字樓,從事網絡賭博、網絡詐騙、傳銷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,大肆向社會招聘“業(yè)務員”,涉案人員中不少是求職應聘進入公司的大學生。

20196月,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(qū)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開設賭場罪案件,32名被告人獲刑,其中包括12名大學畢業(yè)生,年紀最小的僅21歲。經查,被告人吳某于2015年設立廈門天俠集團有限公司,陸續(xù)聘任其余31名被告人,通過在互聯(lián)網上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(lián)網接入、投放廣告、技術支持及有償刪帖等服務,非法獲利上千萬元。涉案的大學生不少是通過求職網站發(fā)現(xiàn)天俠集團招聘信息,經過筆試、面試程序進入公司。

20177月,21歲的大學生黃某進入天俠集團做業(yè)務員,每天的工作是在互聯(lián)網上通過QQ群等發(fā)布可以幫賭博網站提供鏈接等推廣服務的廣告,對接賭博網站客戶,并根據推廣業(yè)績拿提成。不到一年時間,黃某通過賭博網站推廣收取服務費達53萬余元。

這并非個案。

根據廣東深圳龍崗警方發(fā)布的消息,2018以來,警方從當地400多棟寫字樓注冊的1.1萬多家公司中,查獲非法集資、網絡賭博、網絡傳銷等公司55家,涉案員工近3000人,其中不少是通過求職應聘到這些公司的大學生。

典型意義:

近年來,網絡賭博、網絡詐騙、網絡傳銷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經常實行公司化運作,犯罪團伙通過注冊公司,租賃寫字樓等辦公場所,包裝成金融服務、文化傳播、網絡科技等類型公司,通過正規(guī)求職網站發(fā)布招聘信息,這類公司工商、稅務登記等手續(xù)齊全,有住址、有掛牌,大學生進入公司后往往是從事犯罪鏈條中的一環(huán),難以識別公司違法犯罪性質迷惑性較強

一些涉案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,對團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性質沒有清醒認識。很多人認為公司業(yè)務屬于灰色地帶,自己只是從事網絡推廣、廣告宣傳等業(yè)務,加上受高薪誘惑,最終走上犯罪道路。

作為大學生應加強求職風險防范能力,找準自身定位,樹立正確的擇業(yè)觀,增強法律觀念,努力提升求職風險防范意識認清高薪誘惑

五、4名高校生為境外賭博集團洗錢超千萬!收入用于買游戲裝備、養(yǎng)貓……

廣西4名高校生為貪圖小利,竟和程序員組隊“跑分”,僅1個月就為境外賭博集團,洗錢超千萬……

2021114日,廣西南寧市公安機關根據大數據研判,發(fā)現(xiàn)一條重要線索,在轄區(qū)星湖路一居民小區(qū)內隱藏著一個地下洗錢團伙。經偵查確定目標后,于115日凌晨對該小區(qū)目標出租房實施收網,將洗錢團伙5名成員全部抓獲,并繳獲電腦、手機、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和現(xiàn)金4萬多元。

該團伙為首的譚某供述,今年21歲的他去年畢業(yè)于柳州某中專學校,系來賓人。畢業(yè)后他來到南寧打工,剛開始從事電子游戲軟件開發(fā)工作,每月收入在3千元至6千元不等。生活本來穩(wěn)定的譚某,在9月時偶然通過網上某賭博軟件認識了境外賭博集團的負責人,對方向其提出為賭博集團跑分洗錢的要求,只需要譚某等人提供銀行卡號,進行轉入再轉出的操作,提成是千分之八(1萬元提成80元)。

一開始,譚某是獨自一人為境外賭博集團跑分洗錢,后為了加大加快收入,譚某又叫來就讀于南寧某職業(yè)學院的女友和3名大學生朋友,組成洗錢團伙。

為方便操作,5人租住在星湖路某小區(qū)內。從10月開始,5人分別在多個銀行開戶10多張銀行卡,白天睡覺,晚上便開工為境外賭博集團跑分洗錢。

根據警方初步調查,僅僅1個月的時間,譚某等5人為境外賭博集團洗錢超千萬元,平均每個人的月收入高達2萬元。譚某稱其最多一次一天洗錢16萬元,日入數千元提成。據了解,譚某等5人都知道自己從事的行為已涉嫌違法犯罪,但高收入讓他們無法自拔。他們將所得的收入全部用于購買網絡游戲裝備、喂養(yǎng)高品種寵物貓,平時5人還經常出入高檔場所消費。案發(fā)后,譚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典型意義:

所謂“跑分”就是專門為電信網絡詐騙、賭博等犯罪搭建平臺,使用微信、支付寶、銀行卡等支付途徑將贓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為。

 “跑分”過程中幫助洗錢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賬戶將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,將直接影響個人征信,并將受到法律懲處。

警惕“跑分”陷阱,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,不要輕易被網絡上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,更不要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、支付賬號等,以免淪為犯罪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幫兇。

六、依法懲處利用網絡主播身份招賭犯罪——鄭某、劉某開設賭場案

被告人鄭某、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為菲律賓某賭博網站擔任代理,由鄭某負責對接賭博網站“專員”以獲取鏈接及結算傭金,劉某利用其擔任某知名體育網絡直播平臺主播的身份向粉絲發(fā)送賭博鏈接,為賭博網站發(fā)展玩家、下線會員。20194月至20201217日,鄭某、劉某通過上述方式招賭,共發(fā)展下線會員635名,收取賭博網站代理傭金145萬余元。

本案經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,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,現(xiàn)已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
法院認為,被告人鄭某、劉某以營利為目的,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發(fā)展下線會員,從中收取傭金,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二被告人長期擔任賭博網站代理,招攬參賭人數多,違法所得金額大,犯罪情節(jié)嚴重,且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。鄭某、劉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,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從輕處罰。綜上,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鄭某、劉某有期徒刑五年一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。

典型意義

當前,跨境賭博犯罪手段不斷翻新。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和快速發(fā)展,個別主播為了“引流吸粉”,借著“直播帶貨”的商機實施“直播帶賭”的非法活動,誘騙粉絲投注,參加網上賭博活動。

本案被告人鄭某、劉某借助劉某作為知名體育網絡主播的特殊身份,向大量的粉絲群體發(fā)送個人微信,再利用微信單向聯(lián)系粉絲并發(fā)送賭博鏈接,發(fā)展下線會員累計600余人參與賭博,從中獲取巨額傭金,社會危害大。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,更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溫床。人民法院依法懲處利用網絡主播身份招賭犯罪行為,警示網絡媒體從業(yè)者要秉持職業(yè)操守,守牢法律底線,共同營造積極向上、健康有序、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。同時,也提醒廣大網友,網絡賭博“新招”頻出,套路重重,“十賭十騙”“十賭十輸”,應自覺抵制招賭誘惑,切勿以身試法,后悔莫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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